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银杏路引摊入室加装室外电梯工程第1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编号:2021AGGHN00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银杏路引摊入室加装室外电梯工程(第1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GGHN00200
项目名称:银杏路引摊入室加装室外电梯工程(第1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P33页具体评分细则中“品牌荣誉”第1条修改为:1、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厂商具有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奖项,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磋商文件P6页与P46页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不一致的疑问。
答: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关于磋商文件中未提及采购的电梯参数、功能及配置等相关要求,无法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验收使用的疑问。
答:
(一)银杏路引摊入室室外加装电梯项目电梯的型号规格、台数、载重量、速度等技术参数如下表:
区号 |
电梯类型 |
位置 |
台数 |
载重(容) 量 |
井道(结构)净尺寸(mm) |
基坑深度(mm) |
顶层高度(mm) |
机房净高(mm) |
提升高度(M) |
速度(m/s ) |
停靠层/ 站数 |
电梯开门净尺寸(mm) |
轿厢净高 (轿顶底最低处至地高度)(mm)不 小于 |
备注 |
|
无机房客 梯 |
|
1 |
1000Kg |
见图纸 |
见图纸 |
见图纸 |
见图纸 |
见图纸 |
1.0 |
3 |
900*2200 |
2500 |
贯通门、非观光梯 |
注:
1、以上尺寸为宽*高*深.,轿厢内净面积(不含门楣下入口部位)不得小于国家标准规定面积。
2、电梯品牌、系列及以上涉及速度、载重、开门尺寸、轿顶净高等电梯性能及使用的参数必须完全符合。
(二)电梯一般要求
1.电梯整体要求:中高档。
2.层门形式为:中分门。
3.信号指示和显示装置要求:
A、轿厢信号装置:操纵箱设置轿厢一体化操作盘前壁板安装,面板材质为发纹不锈钢,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显示形式为普通的数字显示,采取LED点阵显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三款样式供招标人选择,无论招标人如何选择,其报价不做调整)。
B、层门信号装置:各层均配备一体化电梯呼梯显示面板,每层面板均为发纹不锈钢(厚度均为1.2㎜以上),电梯各层显示器均配楼层数字显示、运行方向显示,桥箱内设语音报站,并联或单控形式的电梯显示形式为普通的数字显示,采取LED点阵显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三款样式供招标人选择,无论招标人如何选择,其报价不做调整)。
4.轿箱装潢:
A、轿厢轿壁、侧壁及轿厢轿门材料:发纹不锈钢(厚度均为1.2㎜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三款样式供招标人选择,无论招标人如何选择,其报价不做调整)。并满足国家及行业要求,进场需提供检验报告。
B、轿厢天花:材质为发纹不锈钢(厚度均为1.2㎜以上),轿厢风机通风,轿厢通风为10次/小时。配双电源插槽(轿厢照明、风扇等增设“漏电保护”)。LED灯照明,LED灯具采用飞利浦、雷士和三雄·极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五款彩色图案供招标人选择,无论招标人如何选择,其报价不做调整)。
C、轿厢地板:采用天然大理石地板(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五款彩色图案供招标人选择,无论招标人如何选择,其报价不做调整)。
5.层门及门套:每层层门和每层门套均采用发纹不锈钢(与公共装饰衔接),进场前须提供检测报告;每层门套均采用小门套。
6.层门地坎:硬质铝合金。
7.视频电缆:从电梯轿厢引出数字子视频线至机房,预留视频监控安装孔。
8.具备消防功能并具备消防迫降信号反馈接口,以满足消防联动反馈要求。
9.含大、小门套;
10.含井道空调、轿厢空调及井道隔热膜,详见清单描述。
(三)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品牌评审内容):
1.驱动方式:变频变压(VVVF)调速交流曳引驱动,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驱动。
2.控制系统:全电脑微机控制或全电脑模块化控制,必须具备功能:
2.1监测电梯的运行启停状态、向下/向上运行状态、事故报警状态;
2.2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报警系统控制所有电梯降至首层基站,并显示状态;
2.3记录各种参数、状态、报警时间、启停时间、累计运行时间等;
3.门机系统:VVVF变频永磁同步门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门机的品牌、型号、产地及生产厂家)。
(四)环境和工作条件(品牌评审内容):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应能按下列条件运行:
1.电源:动力380V(±7%)、照明220V(±7%),50Hz。
2.环境温度为:-0℃~+40℃
3.工作环境湿度:0~85%RH
(五)功能配置(品牌评审内容):
1.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
2.开关门按钮
3.(厅,轿厢)方向显示
4.过载保护、报警不启动(含警示灯及蜂鸣器)
5.超速保护功能
6.轿内紧急报警及应急照明
7.防捣乱操作
8.急停操作
9.独立的(厅,轿厢)门时间
10.驻停开关
11.轿门内风扇开关控制(自动)
12.满载不停梯
13.强迫关门
14.(厅,轿厢)呼梯/登记
15.(厅,轿厢)数字式位置指示器
16.自学习功能
17.自诊断功能
18.提前开门功能
19.轿厢内对讲设施
20.安全门锁装置
21.轿顶与机房检修
22.低噪声风机
23.自动/检修专用运行
24.消防功能(备注:全部含消防功能)
25.门受阻保护(配置2D光幕,光束为120及以上)
26.开门异常自动选层
27.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
28.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
29.停车在非门区提示、报警
30.位置异常自动校正
31.轿内检修操作功能
32.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
33.无呼自返基站功能
34.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35.启动补偿功能
36.层高自测定功能
37.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38.轿内通风自动控制功能
39.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
40.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
41.门过载保护功能
42.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43.指示灯检查功能
44.自动检测功能
45.自动存储功能
46.消防迫降(含信号反馈)
47.在火警及地震等特殊情况下能自动回归首层或就近楼层疏散
48.无障碍功能(无障碍电梯需要具备无障碍功能,满足无障碍验收功能)
49.有线五方对讲功能
50.停电应急停靠功能(在停电情况下,电梯启动UPS应急电源,使电梯自动就近平层放人
51. 一旦乘客登记了层站召唤,立刻选定响应此召唤的最合适电梯,并通过视觉信号通知乘客。
52.群控功能(同一电梯厅内的电梯进行统一群控)。
53.轿厢误指令手动取消功能
54.高峰服务功能
55.警铃报警功能
56.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57.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58.轿内慢速运行功能
59.光幕保护功能
60.机房调试操作功能
61.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62.泊梯功能
63.起动补偿功能
64.门停止运行功能
65.门过载保护功能
66.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
67.电动机过载保护功能
68.抱闸动作的双安全检测
69.预留防干扰视频及音频接口及电缆
70.所有不锈钢材质为304或4系列不锈钢。
(六)质量要求(品牌评审内容):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技术规格书中使用的标准如下: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
《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
《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2009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82-93
GB50310 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09年5月1日起执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政府140令)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09
《电梯安装施工单位鉴定评审细则》(试行)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及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以上标准若有新版,请按新版执行。整机具有20年的使用寿命。
(七)其他要求:
1、质保期:两年(自取得电梯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即须取得三次电梯验收合格证),质保期内免费维保,全包方式)。
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立即派人前往采购人现场处理进行不间断的修理直至修复。
2、投标报价:电梯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2.1电梯的采购(含装卸及运输)、整机安装、土建配合(含预留洞口开凿及修复、预埋件制作安装、电梯井道土建偏差调整、轿厢与电梯井道壁间距规范符合性处理、缓冲墩浇注、钢丝绳孔洞封堵、机房防水坎砌筑、基坑爬梯及机房设备平台楼梯、护栏制作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及验收取证、合格交付、驻点维保的一切费用。
2.2质保期内电梯年检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发包人对整机性能的检测费(含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办证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五方对讲至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监控室或值班室)的线路及管道安装调试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路由位置自行设计施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机房电源箱到电梯自带控制箱电缆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智能化单位安装监控设备、线缆的配合及指导,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7通信单位安装信号覆盖设备、线缆的配合及指导,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安装要求
3.1本项目电梯的安装为电梯生产厂家在合肥的直属分公司或电梯投标代理商,维保单位须为电梯生产厂家,在合肥地区有直属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应的专业设备。
3.2电梯安装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3电梯安装前30天成交供应商须将安装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但不仅限:安装队伍概况说明,参加安装人员技术证书和工作证,安装施工组织计划及流程,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方法等。
3.4电梯的安装标准将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优良,观感质量须达到1级以上,否则不予验收。
3.5电梯的安装调试必须有制造商的专家现场技术指导。
4、电梯调试、验收
4.1现场验收:成交供应商对设备、附件及备件的开箱检验做好记录,应对货物的开箱清单及设备的随机文件做好保管,在安装工程完毕后进行检测及验收工作,待群体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完成竣工验收后一并移交给发包人(电梯须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发包人使用)。
4.2安装调试:货物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本项目工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一切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3设备的检验和验收:电梯安装完毕后,发包人要求对整机的性能至少作以下调试、检测(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试验结果必须符合我国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 10060-2011)以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制造与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4.3.1检验:
(1)已安装完毕的电梯实测数据与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电梯配套技术参数比较。
(2)对外观及无特殊要求的部件制造、安装质量,进行直观检查。
(3)对于门锁装置、厅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部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鉴定合格证的副本,并将其合格证详细内容与电梯特性进行比较。
4.3.2试验和校验:发包人要求进行如下试验和校验项目,发包人可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必要的试验和校验项目。
(1) 运行速度和运行加速度、减速度试验
(2) 运行平稳性(振动加速度)测试三个方向振动幅值
(3) 噪声测试(机房、轿厢、自动门机构等)
(4) 平层准确度测试
(5) 曳引机的静载、满载、超载试验
(6) 控制系统、信息系统性能测试
(7)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电流、功率的测试
(8) 各种安全保护设施的检试:限速器运作性能、缓冲器运作性能、厅门、轿门、带有机电联锁性能、安全钳检查和安全钳机械件及开关动作性能、终端限位开关性能、不同电路的绝缘性能、门锁装置、电气安全装置、因故中途停电,轿厢慢速移动的措施、制动系统、报警装置、通信装置、消防功能试验。
4.4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联系使用地国家法定检验部门,并办理使用许可证。
5、包装及运输要求
5.1需包扎和装箱的零部件,应保证其不受损伤和腐蚀,并符合JB2759-1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运输的有关要求。货物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厂时的原包装。
5.2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5.3货物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6、技术服务
6.1成交供应商须依照须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发包人现场实施售前及售后技术服务。
6.2现场培训: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应对发包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向发包人讲授说明设备的安装、操作、保养和应该注意的事项,使发包人能够尽快地熟悉设备的性能和使用。
6.3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1)零、部件更换:对由于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零、部件损坏,成交供应商将提供现场服务,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由于发包人人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损坏零、部件作有偿的维修更换。更换后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两年。
(2)软件升级: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及时向发包人通报软件升级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3)其他服务: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运行方式的设置等技术服务,而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7、维护与保养
7.1在合肥本地设有固定维保机构,并在项目现场设置售后服务站(点)。
7.2完善的零部件供应体制。成交供应商应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提供易损件;
7.3保养电梯每年作一次全面整梯检修;
7.4质保期内每年代为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年审,并保证通过年检验收。
7.5提供遥监控制系统服务。
8、说明
8.1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价格不变。
8.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如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发包人无关,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发包人的利益。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
联系方式:0551-65326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5311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5311079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