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审图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单位(或独立投标人);(2)施工费:①合同签订后付施工合同价(施工合同价是指签约合同价减去设计费,下同)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施工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结清余款。 ②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工程总承包项目达到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时均扣除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③每次付款均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并且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④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此项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在97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 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在97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8 日 18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东南园1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牟保如
电 话:0523-86363901
代理机构: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523-86898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