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708280665000239 | / | ||||||||
金乡县胡集镇新材料小镇市民公园建设项目 | |||||||||
金乡县胡集镇新材料小镇 | |||||||||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6784.32平方米,包括铺装、绿化、园路、景观生态湖、运动场、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服务管理用房以及配套管网、小品(含雕塑)等附属设施。其中,服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80平方米,运动场1248.8平方米,铺装16035平方米。绿化67120.52平方米。 投资估算额:5540.1229 万元 。 | |||||||||
工程量清单、图纸中包含内容 | |||||||||
本项目为金乡县胡集镇新材料小镇市民公园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6784.32平方米,包括铺装,绿化,园路,景观生态湖,运动场,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服务管理用房以及配套管网,小品(含雕塑)等附属设施。 | |||||||||
财政资金 | |||||||||
公开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2021年12月13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月5日09时00分 | 下载网址为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 | ||||||||
2022年1月5日09时00分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电子招标投标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 |||||||||
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 金乡县胡集镇府前路9号 | ||||||||
于汝胜 | 15589784777 |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虹路7号 |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3963798820 | ||||||||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5265723866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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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胡集镇新材料小镇市民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金行审批复【2020】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档案编号:E3708280665000239 2、工程名称:胡集镇新材料小镇市民公园建设项目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6784.32平方米,包括铺装、绿化、园路、景观生态湖、运动场、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服务管理用房以及配套管网、小品(含雕塑)等附属设施。其中,服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80平方米,运动场1248.8平方米,铺装16035平方米。绿化67120.52平方米。投资估算额:5540.1229 万元 5、招标人: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金乡县胡集镇驻地 联系人:于汝胜 电 话:15589784777 6、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长虹路7号富豪工业园4楼 联系人:韩莹 电 话:13258047567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8、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12-13--2022-01-050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递交截止时间:2022-01-050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 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于汝胜联系电话:15589784777。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