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批复(备案) | 招标控制价 | ||||||
投标资格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由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 http://ids.jnzbtb.cn/account/login?ss=true&returnUrl=http%3A%2F%2F2018.jnz btb.cn%2Faccount%2Flogin%3FreturnUrl%3Dhttp%3A%2F%2F2018.jnzbtb.cn%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 “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本招标项目为金乡县城市停车场及停车位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金行审批复【2021】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280665000254001001 2、工程名称:金乡县城市停车场及停车位建设项目(设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 在金乡县城区范围内新建停车场1处,新增停车位600个;对现有停车场22处(约113005平方米)进行地面铺装改造、路沿石改造、绿化提升改造、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并完善交通标识、无障碍停车位等附属设施及停车场周边附属设施建设。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等。 本次招标范围:金乡县城市停车场及停车位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设计工期: 30日历天。 5、招标人: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联系地址: 金乡县奎星路北段路东 (2)联 系 人: 周主任 (3)联系电话: 13562768366 6、招标代理机构:济宁金瑞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金乡县九星花园东侧商务楼4楼410室 (2)联系人:马振 (3)联系电话:1526983739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由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15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收异议联系人: 马振 联系电话: 15269837393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