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2JSFW10Z5003001 | 项目编号: | FW99202204089907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正丰路东侧公园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 | ||
工程地点: | 正丰路以东、正奥路以西、兴贤南街以北、兴贤北街以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服务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1950.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00.8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36780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性投资项目推进中心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希英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2689858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性投资项目推进中心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宋希英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2689858 |
招标代理单位: | 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盛云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3964008075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盛云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3964008075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高新区正丰路东侧公园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
2.建设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性投资项目推进中心 3.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以东、正奥路以西、兴贤南街以北、兴贤北街以南。 4.工程咨询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建设工程工期为150天,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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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必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上述人员不允许相互兼职。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一项或多项国家(壹级)注册执业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从事工程咨询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投标人自2017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3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监理和设计); 2)投标人自2017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3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或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工程业绩,且同时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3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应分工明确;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将部分咨询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 |||||||||
三、招标范围 | |||||||||
高新区正丰路东侧公园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决策及实施阶段的项目前期策划等立项所有资料、项目实施策划、报批报建、组织管理、计划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审计等在内的专业化工程咨询服务活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9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八、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 |||||||||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成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人员注册证书; (4)业绩合同; (5)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6)企业信誉自查承诺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9)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 注: 1、人员证书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注册证书不体现注册单位,则须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3、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4、具体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 |||||||||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04-13 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宋希英 | |||||||||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0531-82689858 | |||||||||
投诉电话:高新区0531-88875589 | |||||||||
技术支持电话:15335322953、0532-55572211 | |||||||||
CA服务电话:0532-85871505转815、18953276316、13306426531 | |||||||||
公告时间:2022年4月9日 - 2022年4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