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蚕子峪商业B区1-26#楼及公区铝制构件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蚕子峪商业B区1-26#楼及公区铝制构件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C-20220525-01001
2.2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882.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348.15㎡,地下建筑面积6534.50㎡。
2.4工期要求:1~26#楼总工期120天,公区景观区总工期45天以接到发包方的开工通知作为开工日期。具体工期视各单体工程的进度而定,并要符合总包的进度计划安排和管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确保分部分项验收一次性通过;
2.6招标范围:郡安里商业B区建设项目图纸及施工范围内铝合金仿古构件、屋面烟帽、露台栏杆制作及安装和上述工程的成品保护和保修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8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6772866.24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老村委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538-611965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纬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和园喷泉广场2-2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王科欣
电话:17686276166
8.异议和投诉
8.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4.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王科欣
邮箱:weitaizhaobiao@163.com
联系电话:1768627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