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2022-06-01-2022-06-22 | |||||||||||
本招标项目济宁高新区教师公寓三期(城投·杏坛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8-370871-04-01-221946(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670002 2、工程名称:济宁高新区教师公寓三期(城投·杏坛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济宁高新区教师公寓三期(城投·杏坛苑)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黄王路以南、德源路以东、聂恒路以北、规划六盘山路以西。总用地面积约39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沿街商业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约3200平方米,配电间约600平方米,换热站约2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储藏室面积约3300平方米,车库面积约2.08万平方米。规划总户数为773户,容积1.8,总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停车位831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00个,地下停车位631个。,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46000万元。 5、招标人: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就业促进及科技推广中心A2楼401室 (2)联系人:王建 (3)联系电话:0537-6558568 6、招标代理机构: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1205室 (2)联系人:贾忠晴 (3)联系电话:0537-3236123、1826476768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06-01-2022-06-22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6-22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王建,联系电话:0537-6558568 七、重要说明 |
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