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10KV配电线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125
2.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10KV配电线路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万官大街以南、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院内。
2.4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建设两路供电线路(一备一用),其中主供电源由110KV万官站变电站10千伏新建专线供电,备用电源由110KV万官站变电站10千伏新建专线供电,两条线路采用ZC-YJV22-8.7/15KV-3*300电缆穿管敷设,线路总长度为4550米。
2.5工期要求:总工期4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9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将高压电送至中心配电室的高压端,完成高压接线压线,并协助中心配电室的施工单位完成高压送电及专项验收交接。另,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完成供电公司验收,向发包方提供、移交相关验收文件。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项目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411.64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西万官大街33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杜主任
电 话:0538-862673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邮 编:271000
项 目 经 理:王工
电 话:0538-6315028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