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汶河小协镇碗窑头村段薄弱环节修复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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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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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2020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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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柴汶河小协镇碗窑头村段薄弱环节修复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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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733.0000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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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733.0000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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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柴汶河小协镇碗窑头村段薄弱环节修复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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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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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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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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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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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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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C证),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2本次招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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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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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2年7月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7月14日 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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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3232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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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至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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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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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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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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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9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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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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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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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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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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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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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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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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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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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泰市小协镇光明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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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38-735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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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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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泰安宏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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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泰市城区府前街平阳国际商业中心青云商务大厦A5幢1-7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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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7662569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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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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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陈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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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17662569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