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服务商: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有意向接入“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单保函服务平台”,且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服务机构。
一、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截止到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截止到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9.具备开具或组织开具电子保单保函的能力,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能实现投标人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单保函业务,并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
10.对接平台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及以上;
(二)其他要求
1.银行机构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民营银行。
2.担保公司
(1)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担保公司。
(2)主体信用评级被第三方评级机构评定为AA及以上。
3.保险公司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公司及分支机构
(2)2020年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20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4)2020年第四季度银保监会风险综合评分为B级及以上 。
二、文本格式要求
(一)保单保函格式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应当为投标企业在线开具电子保单保函,电子保单保函格式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二)保单保函文本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提供的保单保函格式文本主要条款应符合国家发布的政策规范要求,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就有关条款作修改、修订等的权利。
三、技术要求
(一)签章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应使用第三方CA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确保电子保单保函的法律效力,相关文件需遵循PKI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电子签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二)安全性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须提供数据安全的保证方案,禁止提前获知投保人参与项目的具体信息(如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同时确保数据交互过程始终处于加密状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开具加密保单保函的有效性。因交易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接入资格,且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安全保密要求
接入平台的各方应从技术上实现数据保密,不得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潜在申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信息,提供保密方案。
(四)电子保单(函)开具时间要求
能实现投标人发起电子保函(单)单笔开具申请该平台生成保函(单)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保费支付成功至该平台反馈投保成功并推送正式电子保函(单)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四、服务要求
(一)电子保单保函有效期限
电子保单保函有效期自保单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届满后90日,招标人或监管部门提出延长电子保单保函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自动予以同步延期。
(二)信息告知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须履行信息充分告知的义务,通过相关平台及时告知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电子保单保函审核出具情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双方法律责任等信息。
(三)电子保单保函费用支付条件
企业选择电子保单保函支付时,所发生的费用需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
(四)电子保单保函收费标准
电子保单保函收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银保监会相关标准,在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优惠。如发现入围机构有扰乱正常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情况的,将取消该机构承揽电子保单保函业务的资格。
五、赔付要求
(一)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构成适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提供电子保单保函服务的机构应及时进行赔偿(见索即赔)。
(二)保单保函出具机构不得设置特殊的免赔条款。
(三)见索即赔。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在收到索赔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属于保单保函约定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应在收到索赔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索赔的款项一次性支付到受益人在索赔书中指定的账户。
(四)提供电子保单保函服务的出具机构对业务合作期内发出的电子保单保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前终止合作的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须对其终止合作前所开具的电子保单保函履行赔付责任。
六、响应材料提交
(一)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参加的不提供)(格式见附件);
3.承诺函(针对资格条件1—8条)(格式见附件);
4.具备开具或组织开具电子保单保函的能力,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能实现投标人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单保函业务,并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对接平台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证书或者承诺中选后在系统验收时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证书,否者不予上线运行;
6.银行机构: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民营银行证明材料;
担保公司:(1)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担保公司证明材料;
(2)主体信用评级被第三方评级机构评定未为AA及以上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公司分支机构证明材料;
(2)2020年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20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2020年第四季度银保监会风险综合评分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
(二)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相关材料(根据公告二、三、四、五条内容提供)
响应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单位鲜章。响应内容需演示,请作好准备。
七、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请有意参与合作的银行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10时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现场递交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四楼会议室。
八、其他
我中心将对递交的资格证明料进行审核,邀请资格审核通过的服务对象进行洽谈,最终依据相应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在三类服务对象中按得分从高到低各选择前2名中选,若存在服务对象类别缺项或不足2家,中选名额可调剂至其他类别。
九、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9-5572277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