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 | |||||
招标控制价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或未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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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负。 | |||||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汶审服政投[2021]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E3708300667000327002 2、工程名称: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建设面积约 472.8亩,其中潜流湿地占地约 7.7 亩,表流湿地占地面积约为 465.1 亩。潜流湿地处理规模4000m3/d,表流湿地处理规模 40000m3/d。投资估算额:3664.20万元 5、本次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本项目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招标人同意认可,经济技术指标须通过招标人组织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7、招标人: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政府南3000米 (2)联 系 人:郑本贺 (3)联系电话:18454777866 8、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2栋8楼 (2)联 系 人:孔宾 (3)联系电话:13954751603 (4)电子邮件:jndyfgs@163.com 9、行政监督部门:汶上县水务局 (1)联系地址:汶上县马厂街7号 (2)联 系 人:刘明 (3)联系电话:0537-7233463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或未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10、若为重整企业参与投标,在符合相应资质、银行基本账户不被封停等相关要求前提下,须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和监管部门报送重整成功的民事裁定书原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经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放弃投标,合格申请人数量不再递补。少于5家 (含5家)时按合格制。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8日09时00分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上发布。 七、关于异议 1、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孔宾 联系电话:13954751603 八、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各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负。 请各申请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