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簸箕王村、狗山村、后楼村、徐把什村、玄桥村)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编号:DP-GC-20220819-03-01、02、03
项目名称:2022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簸箕王村、狗山村、后楼村、徐把什村、玄桥村)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44.599582万元,其中:第一标段:519.915582万元,第二标段:99.484 万元,第三标段:25.2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农用井,疏通沟渠,新建明渠。埋设管道,田间道路,高低压输电线路等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90天,第二、三标段60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2022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簸箕王村、狗山村、后楼村、徐把什村、玄桥村);
第二标段:2022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道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2022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缆采购项目);
备注:投标人均可投报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二、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3、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货商,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货商,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年08月20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6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2年09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银山镇驻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其
电 话:13583871667
4.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538-2821171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兴其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联系方式:0538-2821171,地址:东平县香山街12号)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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