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原水管道项目-肥城市、岱岳区段顶管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原水管道项目-肥城市、岱岳区段顶管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20721-02
2.2项目名称: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原水管道项目-肥城市、岱岳区段顶管工程(二次)
2.3建设地点:肥城市、岱岳区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原水管道项目-肥城市、岱岳区段顶管工程(二次)。 该工程包共穿越10处障碍,肥城市段穿越8处,分别为X027(牛孙路)、小汇河、S104(济微线)、浊河、X060(仪汶路)、漕浊河、X008(四槐树~坡庄)公路、X028(孙汶路);岱岳区段穿越2处,分别为王家院水库顶管段(西侧)、王家院水库顶管段(东侧)。工作内容包含图纸设计范围内10处障碍的顶管穿越,包含顶进钢筋混凝土管道、敷设3PE焊接钢管、工作井、接收井等内容。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84.567003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自2022年8月19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精细化服务。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8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迎胜东路26号
联 系 人:许阳
电 话:0538-699013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11楼B6室
联 系 人:张苗苗
电话:0538-8993887
电 子 邮 件:shandongxingyue88@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苗苗 联系方式:0538-8993887
4、监督单位: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标管理科
监督电话:0538-628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