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1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剑阁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剑阁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农函〔2022〕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财政资金投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农函〔2022〕1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涉及6个乡镇,16个村(社区),即王河镇平乐村、公店村、荣光村,木马镇云顶村、新庙村,店子镇大河村,开封镇石堰社区、走马村,东宝镇双西村,白龙镇春风村、先锋村、石滩村、三湾社区、健康村、快乐村、拱桥村。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1)进行田土型调整253.01亩。(2)灌溉和排水:新建150m蓄水池3口,衬砌明渠(沟)2050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39处。(3)田间道路:建设田间道路2995米。其中建设2.5米宽生产路2995米。
2.1.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0月
2.1.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1.5 标段划分:施工11个标段。
施工1标段:(木马镇柏桠社区);
施工2标段:(店子镇大河村、木马镇新庙村);
施工3标段:(开封镇石堰社区);
施工4标段:(王河镇平乐村);
施工5标段:(王河镇平乐村);
施工6标段:(王河镇平乐村);
施工7标段:(王河镇公店村);
施工8标段:(王河镇公店村);
施工9标段:(王河镇荣光村);
施工10标段:(王河镇荣光村);
施工11标段:(东宝镇西阳村)。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标段名称:剑阁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11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19年9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投标最高限价6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土地整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均视同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网络截图)),完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27日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A)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农业农村局电 话:0839-3263425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 753 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武公街37号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 217 号 6 楼
邮 编:6283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39-6609656 电 话:028-61986009 转 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