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嘉陵金碧苑等35个小区燃气管道等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利州区嘉陵金碧苑等35个小区燃气管道等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利发改发〔2022〕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利发改发〔2022〕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弘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
2.3项目规模:改造燃气造庭院管道约21.4公里(其中∶小区间中压连接管道约6.9公里,小区内中低压埋地管道约14.5公里)、立管约11.2公里,改造3372户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等;改造雨水管网约3.1公里、污水管网约3.4公里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2)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6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3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
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条件的设计单位, 联合体的成员数最多为 2 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企业实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 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月30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10月21日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派驻纪检组联系方式:0839-356318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利州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
邮 编:/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1337817680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弘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号8栋9楼3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8512126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2022年9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