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羊流河治理提升工程
清淤疏浚泥砂处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羊流河治理提升工程经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水利局联合立项批复,因项目清淤疏浚施工中产生泥砂,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有限公司依据市政府授权对两项工程清淤疏浚泥沙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T-GC-20221008-01001
2.2位置:
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河道长48.6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高培厚,岸坡防护,硬化堤顶道路,新建拦砂砍、维修橡胶坝、维修砌石坝,新建生产桥,新建涵洞,新建水位自动测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沿河涉及汶南镇、东都镇、新汶街道、小协镇、翟镇、宫里镇、楼德镇7个乡镇。因项目清淤疏浚施工中产生泥砂,根据泥砂处置需要,可分别在汶南镇张家庄村、李仙村,东都镇东二村,翟镇红石板村,宫里镇镇里村、双河村、岳家庄村,楼德镇东王村、封家庄村,沿河5个乡镇9个村设立临时储砂点。
羊流河治理提升工程规划治理河道长1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岸坡防护,护坡维修,新建挡土墙,新建拦砂砍,改建交通桥,新建管涵桥,维修桥梁,硬化防汛管理道路,维修防汛管理道路等。沿河涉及羊流镇、泉沟镇2个乡镇。因项目清淤疏浚施工中产生泥砂,根据泥砂处置要求,可分别在羊流镇徐家庄村,泉沟镇刘家牌村、袜子铺村,沿河2个乡镇3个村设立临时储砂点。
2.3项目概况:
对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羊流河治理提升工程运送至各临时储砂点的泥砂进行加工、筛选、销售等相关处置工作。
2.4 时限要求:截至2024年10月31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清淤疏浚泥砂处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汶南镇、东都镇、翟镇3个乡镇4个临时储砂点泥砂处置;2标段为宫里镇3个临时储砂点泥砂处置;3标段为楼德镇2个临时储砂点泥砂处置;4标段为羊流镇1个临时储砂点泥砂处置;5标段为泉沟镇2个临时储砂点泥砂处置(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以上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2.6 本项目处置数量为预计量。1标段4个临时储砂点对应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施工1标段预计出砂量25.76万m3(其中汶南镇6.83万m3,东都镇11.24万m3,新汶街道3.56万m3,翟镇4.13万m3,每1立方米砂按照1.6吨换算,25.76万m3折合41.216万吨,下同);2标段3个临时储砂点对应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施工2标段预计出砂量88.14万m3(141.024万吨);3标段2个临时储砂点对应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施工3标段预计出砂量99.45万m3(159.12万吨);4标段1个临时储砂点对应羊流河治理提升施工1标段预计出砂量2.4万m3(3.84万吨);5标段2个临时储砂点对应羊流河治理提升施工2标段预计出砂量9.16万m3(14.656万吨)。项目泥砂质量以河道内实物现状为准,处置数量按最终实际加工、筛选后出砂量为准。
2.7 起始底价:1标段人民币2139.52万元(单价:汶南镇段、新汶街道段、翟镇段65元/吨、东都镇段35元/吨,不含另行缴纳的相关税费,下同);2标段9166.56万元(单价:65元/吨);3标段10342.8万元(单价:65元/吨);4标段203.52万元(单价:53元/吨);5标段776.77万元(单价:53元/吨)。投标单位报价不得低于起始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等经营事项。
3.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清淤疏浚泥砂处置的能力,且有能力办理本项目临时储砂点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满足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设备工艺、销售进度等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好地方各类关系。中标人对运送至其中标临时储砂点的来料泥沙进行加工、筛选、销售。
3.4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投标无效(信用查询按照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
3.5 本项目实行工程“点对点”泥砂供应,泥砂固定来源于对应工程各施工标段,定点来料加工,对超范围、非本工程泥砂处置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予以处罚,招标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履约保证金、预缴销售款不予退还,没收剩余成交标的物,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 按照省水利厅鲁水河湖函字〔2022〕6号规定,柴汶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羊流河治理提升工程中标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领取方式
4.1 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3 方式:本项目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线下开评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公告变更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领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务必每日登录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评标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5.竞买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不接受银行ATM 现金存款转账、柜台现金存款和支付宝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为:1标段人民币210万元;2标段人民币910万元;3标段人民币1030万元;4标段人民币20万元;5标段人民币7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为(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
收 取 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开户银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虚拟账号:请各投标单位登录系统通过保证金查询页面获取子账号信息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2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二开标厅(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3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开标现场注意事项:(1)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参会人员须持山东省健康通行卡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能进入开标现场;(2)为了避免人员密集,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参加开标会议,入场前应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登记,确定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后有序进场,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聚集、不闲聊、不随意走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要立即离开,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滞留,若因通讯不畅影响评审质量的,自行负责;(3)加强个人防护,自行准备、佩戴口罩。对于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不得到场参加开标活动;(4)各投标单位若出现未佩戴口罩或拒绝佩戴口罩的、体温超过37℃的、有较重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驱离开标现场;(5)各投标单位参与人员一旦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相关人员将第一时间安排疑似疫情人员到应急室进行紧急隔离,立即拨打120经救护车安排疑似人员到定点医院就医,迅速将情况上报;(6)各投标单位自参与开标之日起14天内,若一旦出现疑似病例,须及时告知代理机构(告知电话:18888283499),并自行进行隔离观察,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办理流程:出行人可通过三种途径申请办理。一是使用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防疫专区”;二是下载“爱山东”APP——首页“热点应用”;三是使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
(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做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严格遵守新泰市疫情防控规定,提前进入现场。对省外入鲁返鲁人员一律进行:5天3检(间隔24小时)。入鲁返鲁后3天内原则上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公共场所。请适时密切关注新泰市疫情防控规定变化,因疫情防控导致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不能按时参加开标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时间: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二开标厅(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
8.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果都镇大霞雾村村南
联系方式:1995389503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焱
联系方式:0538-7266856
地址:新泰市银河路233号济宁银行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