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泰源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提供优质的热力服务,完善开发区热力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实现智能供热,项目建设热网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完成接入用户监控系统的对接、数据通讯系统组建,完成部分用户的温度压力检测系统,实现用汽单位的监测、数据上传及基本参数控制,实施费县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项目。本项目拟采用国家能源费县电厂热电联产机组为热源,向费县经济开发区供气,蒸汽管网21公里。
招标范围为费县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自国家能源费电厂至费县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线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28778万元,本项目的设计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费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除申请政府债券外,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设计周期: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配合从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7项目质量要求:设计的内容、深度和质量均须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类及GCD类);
3.2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或取得热力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投标申请人在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 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日期
5.1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2年11月2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投标人自愿选择银行转帐、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一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均可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请电子保函。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费县泰源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部长
电话:0539-5795568
9.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泰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话:15689611769、1826598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