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塑胶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塑胶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山学院附属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编号:SJ-GC-20221021-01
2.2项目名称: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塑胶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擂鼓石大街677号,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校内。
2.4项目概况:施工包含塑胶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
2.5工期要求:1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502.063006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售价:无
5.投标文件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677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538-84868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肖砚利 张振杰
电 话:0538-8588685 17753897991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9169)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