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玉泉安置区)工程项目太阳能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备供应单位。
2.1项目名称: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玉泉安置区)工程项目太阳能项目,总投资约225.86万元,主要包含小区内1#-10#楼太阳能采购及安装等。
2.2地点:兰陵县;
2.3设计内容及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不划分;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服务期要求:3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1投标申请人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2方式: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未按以上规定内容操作的视为无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电话:0539-5530276、18905497998。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9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招 标 人:兰陵县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兰陵县惠民路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5065975007
代理机构:兰陵县诚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陵县滨河西路家天下六期沿街南侧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1885441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