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公安局办公及业务用房和乡(镇)派出所维修加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及其它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2】2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芦山县各乡(镇)、街道办。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加固芦山县公安局办公及业务用房和乡(镇)派出所建筑面积约9300平方米:其中维修加固公安局办公及业务用房(含交警大队)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乡(镇)派出所(含警务室、森林警察大队)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维修内容为内外墙面、厕所、屋面防水、给排水管网以及附属设施;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49.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63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工期:建设工期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50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 (2)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级别)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项任务的分工),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交纳;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 市)(网址: http://www.yaggzy.org.cn )—“登录”—“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月 30 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芦山县公安局 地 址: 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155号 邮 编: 625600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0835-65229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191号3层312号附2号 邮 编: 610095 联 系 人: 曹老师 电 话: 028-833230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 年 11 月 0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