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202000144
交易中心编号:TS-GC-20221110-01
2.2工程名称:泰安市泰山区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3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
2.4建设规模: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259.43万平方米。其中泰安市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57.13万平方米;财源街道办事处69.34万平方米;岱庙街道办事处60.03万平方米;泰前街道办事处53.13万平方米;升平片区19.8万平方米。对老旧小区屋面、外墙及水、电、气、暖等设施管道进行改造设计,完善门禁系统、监控摄像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2.6招标范围:泰安市泰山区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02.298万元;其中A标包262.798万元;B标包318.964万元;C标包276.138万元;D标包244.398万元;E标包300.00万元;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4.2下载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上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如未按照要求登记备案,其投标无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日0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联 系 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0538-626886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317号
项 目 经 理:李建国
电话:18763889377
邮 箱:sdhwjsxmgl@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国
联系方式:18763889377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泰山区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0538-6236668)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