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等规定,山东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新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新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非政府招标)
2.招标项目编号:SDXR20221121
3.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新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 |
入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相关企业开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保证该账户为专用账户,并设立专门的预售资金监管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同时保证按照要求收存、归集商品房预售资金,保证相关企业在本行范围内办理的个人按揭贷款存入监管账户。 |
3年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2.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承诺遵守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法事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7.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公告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149号
联 系 人:程主任
联系电话:185538798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滨湖路太平庄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莹
联 系 电 话:135838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