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沱江干流资中县宫皇坝段堤防工程(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沱江干流资中县宫皇坝段堤防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资中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水发(20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中县江河堤防管护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资中县江河堤防管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中县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水发(2021)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沱江干流资中县宫皇坝段堤防工程 。
2.2 建设地点:资中县水南镇。
2.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河段起于松山坝污水处理厂下游,止于宫皇坝下游唐明渡村,新建堤防工程堤1.612Km,新建防洪抢险道路0.885Km,新建跨石堰河桥梁一座长112m。工程设计基准年为2020年,设计水平年采用2025年,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IV级,堤防及排涝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依据《治涝标准》(SL723-2016)确定保护区排涝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
2.6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和其他相关服务全过程监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监理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 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1月12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市(州))(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 月14 日 09时30分,地点为: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832-5602136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中县江河堤防管护所
地 址: 内江市资中县花圃街41号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 兰先生
电 话: 0832-560620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西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86669985
传 真: /
2022年11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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