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郑旺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郑旺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基建工程;本项目为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2136.87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70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要求:170天。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9日8:00-2022年12月13日17:30,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过时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缴纳,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建议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9日上午9:3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2、开标日期:2022年12月29日上午9:30时。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18553913209
代理机构:山东闰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府前路与智圣路交汇处汇银中心10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39-797770513153917900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