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恩波印象安置房建设项目、内江白马文昌宫片区仁义四街、仁义五街、庭市三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白马恩波印象安置房建设项目、内江白马文昌宫片区仁义四街、仁义五街、庭市三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白马恩波印象安置房建设项目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1〕121号、内市区发改〔2022〕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2021〕121号、内市区发改〔2022〕2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中区白马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白马恩波印象安置房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为15889.3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6629.35㎡;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9399.87㎡,地下建筑面积17212.12㎡。本项目包括3栋17层二类高层住宅,2栋17/吊1层一类高层公共建筑,2栋2层独栋商业,1栋1层社区用房,1栋1层门卫。地下设置2层地下车库,以及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
内江白马文昌宫片区仁义四街、仁义五街、庭市三路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为638. 654米(其中:仁义四街长243.414米、庭市三路长235.509米、仁义五街长159.73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4米,均为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20km/小时,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附属工程。
2.3 投资额:项目概算总投资:31635.09万元(其中白马恩波印象安置房建设项目:29069.60万元,内江白马文昌宫片区仁义四街、仁义五街、庭市三路道路工程:2565.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23373.38万元(其中白马恩波印象安置房建设项目:21171.30万元,内江白马文昌宫片区仁义四街、仁义五街、庭市三路道路工程:2202.08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包括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建设全过程(含质量保修期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和本监理工程的所有附属工程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标段。
2.7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项目名称以“白马恩波印象安置房建设项目及配套道路工程”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4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市(州))(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环城路750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832-610059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9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赖女士
电 话:028-61986009
传 真:028-61986009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02月1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