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中县鱼溪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资中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发改农经{202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830万元,其余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发改农经{2021}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资中县鱼溪镇鲢鱼、红莲村、蚂蟥坪村
2、建设规模:立项批准建设规模:硬化4. 5米宽道路2200m,硬化3. 5米宽 道路2000m,硬化3., 5米宽道路3500m,硬化3. 5米宽道路3000m,鲢鱼村整治灌溉渠道长130米,鲢鱼村整治河道护岸1870m,,鲢鱼村 新建石河堰1处,整治山坪塘4 口;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2019 年 12 月 01 日至今完工 1 个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人应是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8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市(州))(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3月10日09时30
分,地点为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3楼)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身份证原件和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 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投标)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省·内江 市(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
邮 编:/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832-572000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1楼110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8-86696639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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