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04,截止日期:2015-11-2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嘉兴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浙江-嘉兴-海盐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zgtzzx-2015-zjhy-01,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zgtzzx-2015-zjhy-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73-8618127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海盐县水务体制改革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海兴西路16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73-861812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021-6020301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2388.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4: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链接: http://pan.baidu.com/s/1o6xlosq 密码: 4mau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自行下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其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3、具有丰富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在境内以BOT模式投资、建设并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合计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含)以上。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业绩经验的判定,可包含由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但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4、具有合格的设计资质和设计业绩经验:a.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至少具有1项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业绩。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其中牵头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第1、2、3三点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正文。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正文。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5-11-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海盐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正文。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正文。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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