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常州233国道常州金坛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常州-金坛,所属行业分类:改扩建,采购业主: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中标商: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坛单采,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项目编号:坛单采2016-C-013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33国道常州金坛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服务
三、采购项目概况:233国道常州金坛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得到了江苏省发改委的批复同意。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22.2142亿元,政府购买服务年限为15年,项目要求承接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运作能力、人员配备齐全、对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经验丰富、熟悉当地各项政策,并具有协调相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专家论证意见:
1、233国道常州金坛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15年12月15日得到了江苏省发改委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22.2142亿元,政府购买服务年限为15年。项目要求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运作能力、人员配备齐全以及对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经验丰富,并具有协调相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承接方具体实施。
2、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常州市金坛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资设立的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集交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注册资本金120000万元,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资本运作能力。公司成员主要由长期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的优势。公司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运营管理,适合本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承接方,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该类项目服务的规定。
鉴于上述论证,建议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的承接服务。
六、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1 |
戴拥军 |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 |
李志刚 |
省常州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级工程师 |
3 |
阮利群 |
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级工程师 |
4 |
包 旭 |
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
高级工程师 |
5 |
葛粉梅 |
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
高级工程师 |
6 |
翁 颖 |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级工程师 |
7 |
刘 超 |
常州市金坛区公路管理处 |
助理工程师 |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北环西路165号。
有关单位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5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本中心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联系人:杨志群
电话:0159-82330578, 13915826168
传 真:0519-82339221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立义 电 话:0519-82895862,13585415675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