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太仓市文广新局群众文化服务演出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太仓,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受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为该单位的群众文化服务演出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根据采购人的申请和项目特点,我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为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为调动全市社会组织和文艺团体的生活积极性,文广新局于2013年对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购买对象、购买内容、购买要求、购买程序等内容。2016年年初,要求各文艺演出单位参照规定,上报《太仓市2016年度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购买申请表》。经过文广新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确定7个节目符合购买要求。
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每年每村、社区需组织各类文艺演出5场,考虑到我市实际。2016年向民营团体、社会组织购买文艺演出81场,演出地点为全市村、社区及企业。
经过专家对服务产品进行复核,提出该文化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1、提供的演出作品中有部分作品具有原创性,如《玉麒麟》《凋谢的玫瑰》等作品,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其他剧团无法演出。
2、演出作品为当地百姓所熟悉的,符合太仓民风民情,弘扬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深受百姓喜爱。
3、演出作品为舞台戏剧大戏,此类作品目前在太仓范围内只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和少数3A级社会组织能够排演,本次7家供应商中有6家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1家为3A级社会组织。
4、演出作品具有公益性,成本低,而且灵活性、流动性强,方便采购单位统一安排演出活动。
鉴于作品的特殊性,专家认为该文艺演出服务产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名单:缪志清 陈永明 何济麟 袁光华 高雪峰
综上所述,我中心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此,确定群贤沪剧团等7家剧团为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负责7个节目的81场演出服务。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顾艳
联系电话:0512-5328311
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