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宜宾对长宁县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前期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宜宾-长宁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CNZFCG2016-49号,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长宁县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前期编制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CNZFCG2016-49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6-07-19 15:30 到 2016-07-26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资质的为牵头人,并负责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中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对合同全面履行负责。 7.四川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831-4636591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463054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王先生0831-4636591 | ||
其它内容 | 受采购人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投标商资质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长宁县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前期编制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采购人提出的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所提意见请在2016年7月26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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