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0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徐州丰县人民法院电动四轮办案专用车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徐州-丰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现有丰县人民法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电动四轮办案专用车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供应商拟定为徐州百事利电动车有限公司。主要理由如下:
该项目于2016年5月23日、26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第一次开标时只有一家供应商,第二次开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徐州百事利电动车有限公司”,经过专家对法院招标文件[J221605049]的审查,认为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技术壁垒以及歧视性要求,对供应商无差别待遇。特申请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徐州百事利电动车有限公司”。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16年8月8日下午5:3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丰县人民法院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敬
联系电话:0516-89151987
徐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李冬、宋延菊
联系电话:0516-83736268,8373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