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宁区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常州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常州-天宁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宁区建设局,招标编号:常采公,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编号:常采公[2016]0225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天宁区建设局的委托,对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的批复》(常天政复〔2016〕13号),拟采用PPP模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方,由社会投资方和政府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投融资能力、相应建设施工和运行维护管理能力,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且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采购人: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
4、项目地点:常州市天宁区
5、项目建设和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约26.67亿元。分别为武澄路(分南北段和东西段)、工业大道、大明路(北段)、朝阳路、新堂路等5条道路。
2)土地整理及配套住宅建设项目,投资约40.23亿元。其中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68.86万平方米(除用于拆迁户安置的面积外可用于商品房销售),建设成本约21.93亿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使用地块拆迁费用约4.44亿元,分为苹果郡周边、武澄路东侧、蒋家头地块三个地块。
3)综合管廊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约8.1亿元。其中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共4.6公里,投资约4.6亿元;丁塘河生态修复工程,投资约3亿元;西河枢纽工程,投资约0.5亿元。
6、建设期限: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综合管廊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控制在2年之内;配套住宅项目建设期控制在3年以内。
7、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限内,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按约定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的机构,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8、合作运营期限:10年
9、合作模式
1)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
2)本项目所含子项目将根据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采购人保留调整子项目数量及相关内容的权利,但项目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率、让利幅度不作调整。
3)中标社会资本方需在常州市天宁区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时到账资本金15亿元及以上。政府方履行政府方的出资责任并协助做好土地获取等前期工作。
4)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协议中明确约定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的运作有权监督。
5)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修养护,政府方有权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相关评估、考核。
10、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补贴方式,政府对项目公司收入不足部分给予补助,并设置可用性和运维绩效考核的付费机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8名,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75亿元,应具有引进外资的能力。最近连续三年盈利,提供近三年( 2013-2015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人具有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20亿元,或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金额之和不少于100亿元。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具备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011-2015年,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须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申请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申请人具备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8、2011年至2015年五年期间,申请人作为投资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业绩累积不少于70亿元,承接的房屋建筑项目业绩累计不低于60亿元。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免费下载,社会资本方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并提交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9-86800352)。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项目采购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6年9月6日13:30-14:0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14:00
接收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9楼913会议室
接收人:刘伟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均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同时附U盘一个。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址:http://zfcg.czfb.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 刘伟 联系电话:0519-85786887
采购人: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
联系人:王恺 联系电话:0519-69660856
预审文件下载:http://zfcg.changzhou.gov.cn/upfiles/admininfo/20160815/20160815112113_15982.doc
http://zfcg.changzhou.gov.cn/upfiles/admininfo/20160815/20160815112122_14529.doc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