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安市淮安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采购业主: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ZSSJ-HA-001,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为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港站等枢纽建设,增强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同时,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减轻财政负担,提高项目投资效率,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拟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部分具备条件项目采用PPP+EPC)运作本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淮安市淮安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PPP项目的投资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授权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作为采购人, 现委托咨询机构就本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机构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如下:
1)348省道淮安区境内长36.5公里。计划建设周期2016年-2018年。
2)264省道淮安区境内长33.6公里。计划建设周期2017年-2019年。
3)235省道淮安区境内宋集~钦工段长约13公里。计划建设周期2017年-2018年。
4)428省道南延段长约7.5公里。计划建设周期2019年-2020年。
5)纬三路东延段长约2公里。计划建设周期2016年-2017年。
6)头溪河综合物流园,包括头溪河作业区、物流园区、临港工业区三大功能区,重点实施二堡船闸扩建项目、头溪河疏港航道扩建项目、头溪河作业区新建项目、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临港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设周期2017年-2023年。
项目最终建设内容以政府方根据建设计划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
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4、PPP合作方式
(1)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部分具备条件项目采用PPP+EPC)的运作方式。
(2)本项目由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委托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与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投资建设。按照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0%及以下与社会投资人出资90%及以上的出资比例成立PPP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注册地在淮安市淮安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中注册资本金中协议外资不低于9900万美元或其它外币折算成美元或相应境外人民币,首期注册资本金到账外资不少于3000万美元。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为10年。分为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建设期以实际工期为准,各项目或各标段分期建设、分别进入运营期)。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
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40亿元(授信证明期限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及以后任一日);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以2015年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5、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条件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④公路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6、业绩要求:申请人应具有
2013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作为投资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已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达到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路或航运或码头类投资建设项目业绩。
7、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提供运营合规性承诺书);
8、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上述第2、3、4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满足上述第1、7、8、9条;
11、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区政府门户网、淮安区招投标网发布。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17:30;
2、报名地点: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D栋7楼项目管理公司);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报名登记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
(1)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牵头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
(4)申请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5)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申请人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格式自拟)。
报名时须提供“申请人(社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于上述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出售费2000元人民币。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审查时间
接收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下午2:30-3:0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下午3:00
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开标二室
接收人:李倩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时间:与接收截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七、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八、其他
详见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联系人:徐波涛
联系电话:0517-85968278 13511507908
传真:0517-85917165
PPP咨询公司: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倩 刘远
联系电话:025-88018888-6276 13913999969
传真:025-84405744(注明项目管理公司李倩收)
邮箱:jsjt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