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常州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常州-武进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标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WDCG2016-9,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WDCG2016-9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保。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2014年3月,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常州市统一组织),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中标,我局与太保公司签署了《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合同》。社商合作实施两年多来,双方在全能经办、医疗管理、基金管控、参保服务等多方面展开全面合作。目前,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承办合同将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此项目的特殊性,结合武进实际,后续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一)社商合作内容已延伸到社保经办的各个环节
鉴于大病保险政策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高度关联性,武进区大病保险业务与基本医保业务并轨运行,采用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合署办公的经办模式,双方的业务环节相互渗透、密不可分。涉及到合同承保、筹资机制、赔付管理、柜面服务、费用管控、异地稽核、绩效评价、年度清算等各方面,特别是去年以来实施的社保全年经办工作更使双方合作日益密切。随着社商合作的深入,双方在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制度、流程等方面不断磨合,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运行机制,并且合作内容也由原先单纯的大病医保支付业务拓展到医保稽查稽核业务流程,并涵盖社保经办业务的诸多环节。为保障大病保险及其衍生业务的社商合作有效实施,需要保障本项目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二)社商合作的阶段性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
大病保险业务除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落实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即是加强对违规及不合理医疗费用的管控。随着医保管理向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型管理的转型,大病保险社商合作双方及时加强医疗管理,及时发现违规及不合理医疗费用,精准查处医保违规行为,先后查处违规费用约802万元。与此同时,双方还就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进行合作稽核,2014、2015年度分别对40例异地大额医疗费用,通过太保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进行异地稽核,稽核金额约785多万元。2016年至今,已先后完成了81件高额医疗费用案件调查稽核工作,涉及金额1828万多元。太保公司还通过对数据的有效分析,提出针对基金补偿合理性的若干建议,为我区医保政策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通过合作,对提升监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加强基金管理等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合作,将医保管理推向精细化和智慧化。
(三)大病保险项目员工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大病保险项目实施两年多来,有21名大病保险工作人员驻点区人社局工作。所有人员均经过多轮招聘、筛选后录用,再经过社保政策、柜面服务、稽核巡查、信息系统、风险管控、合规管理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并在区社保中心及区卫生局各业务科室进行了相关轮岗培训,然后才分配到各经办岗位。由于医保政策的复杂性,通过两年的持续培训、带教、实践和磨合,项目合作双方在人力资源开发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才使大病保险项目员工积累起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基本独立经办相关业务,同时合作双方还想方设法以保障员工队伍的基本稳定。由此,为确保大病保险项目的持续有序运行,必须确保有一支稳定且能胜任业务经办的员工队伍。
(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管理要求严防信息泄密
大病保险项目运行涉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保障和社保数据信息安全,商业保险机构获得的相关数据信息仅限于大病保险业务经办,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保障和社保数据信息安全的角度考虑,不宜频繁更换合作的商保机构。
考虑到上述因素,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谈判。
五、专家论证意见:
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社商合作的模式,也为参保人员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由于社会保险的特殊性,它涉及到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保持一支相对专业并稳定的经办队伍,才能确保参保人员能平稳顺利地享受待遇,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的稽核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推进大病保险政策可持续发展。3年合作以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培养出一支具有专业医学背景和相应经办技能的工作团队,并且在待遇支付、日常稽核、基金监管以及信息保密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经办能力、管理成效以及信息保密要求等多方面来看,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符合保险经办管理实际,能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考虑到上述因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1 |
左朝辉 |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副局长 |
2 |
虞敏娥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副处长 |
3 |
王平 |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副主任 |
4 |
薛晖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主任药师 |
5 |
陈丽 |
常州大学 |
教授 |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5号楼20~22层。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19-86529711
联系人:裴利军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南路518号武进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采购代理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9-88068609
联系人:潘文杰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5楼
3、财政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9858062
联系人: 戴晓冬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19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