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成都金堂环保发电厂PPP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金堂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金堂政府采购(2016)第16-111,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城市管理局成都金堂环保发电厂PPP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金堂政府采购(2016)第16-11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 |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0-11 09: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城市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3 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或同等材料); (2)商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包括不限于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不限于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经审计的2015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包括不限于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6)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至少有2座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平均日处理规模不小于800吨、单炉日处理规模不小于4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包括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业绩认定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申请人应为特许经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或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特许经营协议中未能直接体现上述关系的,须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按照本项目要求领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6-11-03 10:00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金堂县成金大道2888号成金发展综合大楼6楼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评审当日现场通知,须派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 |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6-11-03 10:00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人:金堂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谢飞 电 话:028-84923000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十里大道一段14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晨阳、张泽田 电 话:010-5936 895\8920 传 真:010-59368201 详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邮 编:10004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谢飞 电 话:028-8492300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