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海绵城市规划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无锡-宜兴,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中标商: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金额:,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宜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采购主要内容:宜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编制
预算金额:480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宜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及咨询工作。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专业性强。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具备能力和实力的设计单位较少,而省规院具有丰富的编制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力量,具备编制规划的硬实力。
2.便于审批。省规院是《江苏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参编单位,由该院进行编制,有利于我市海绵城市规划通过省级评审。
3.质量可靠。省规院是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单位,对我市的情况非常熟悉,能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较好地结合,同时海绵城市规划与海绵城市的实施方案一脉相承,能更好的保证编制的质量。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鼓楼新村 1 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
1.海绵城市建设属于起步阶段,全国范围只有个别城市开始试点建设,具备相关规划编制实践经验的专业设计单位也较少。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规院)作为省住建厅直属甲级规划设计单位,是我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的编制单位,具备丰富的海绵城市规划编制经验和充足的专业技术力量,已完成周边多个城市的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申报方案的编制,并已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2.省规院是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方案的编制单位,该方案已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批并申报成功。由其编制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试点实施方案,有利于保证整体方案的延续性。
3.省规院是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单位,目前正在进行修编工作,由其编制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试点实施方案,有利于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机整合、高度统一。
4.编制费用须结合实际工作量再做好询价工作,确定合理价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宜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1 |
赵卫明 |
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高级工程师 |
2 |
沈跃 |
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3 |
潘波 |
宜兴市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4 |
王连生 |
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5 |
杨骏 |
江苏孟元强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六、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6年10月20日9:00至 2016年10月26日17:00。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谢俊锷 联系电话:0510-80718839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5号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51082095152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