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08,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宜宾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PPP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宜宾-南溪县,所属行业分类:旅游局,招标代理: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7]3号,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PPP | ||
采购项目编号 | 南政采招[2017]3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7-02-07 15:30 到 2017-02-27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2)家;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变更。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同时,联合体各方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 (三)独立申请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五)自2012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具备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至少1个造价2亿元及以上的景观、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经验;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无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 联 系 人:肖学锋 联系电话:0831-7856787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831-332328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 联 系 人:肖学锋 联系电话:0831-7856787 | ||
其它内容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