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文昌工程咨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中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晋中-平遥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山西文昌工程咨询,采购业主: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招标编号:SXWCWF-2017-001,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已由平遥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授权主体为平遥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向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SXWCWF-2017-001
2.3建设地点
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县城,起点与南外环路相交,终点与G108国道相接。
2.4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
2.5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2.6完工验收交付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1885.73万元,其中:
(1)建筑工程费:18675.1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89.43万元;
(3)基本预备费:1621.2万元;(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专项条款)。
2.8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的模式进行运作,平遥县人民政府(下称“政府”)授权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称“住建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住建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平遥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协议,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期,约定项目公司在合作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相关设施完好、无债务、不设置担保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885.73万元,其中,平遥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656.57万元,占项目公司1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出资3720.57万元,占项目公司85%的股权。注册资本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三十日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到位。剩余资金17508.56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等方式筹集,具体融资工作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2.9回报机制:政府支付服务费(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专项条款)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主体要求
3.1.1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内的成员不得超过二(2)名;
3.1.3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需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
3.1.4.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标;
3.1.6若属于同一控股、管理关系的多个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进入前五(5)名,仅保留得分最高的前两(2)名独立申请人或所属联合体,并由不属于该控股、管理关系的的其他申请人按得分高低依序递补;
3.1.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该项资质即可)。
3.3.财务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千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总计)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4业绩经验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具有一(1)项投资合同金额2亿元(含)以上基础设施类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已签署的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
3.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6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3.6.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6.2在过去三(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6.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6.4在过去三(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资格预审方法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社会资本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17号环能科技617室(详细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千万元人民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及联合体协议书;资质证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可用授信额度证明(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至少具有一项投资合同金额2亿元(含)以上基础设施类项目的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6.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平遥县顺城路197号财政局三层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项目资料目录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8.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9.联系方式采购人: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
设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
地址: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
街环能科技
邮编:031100 邮编:030006
联系人:郭团宝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303544042 电话:13313412916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