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内江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PPP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内江-中区,所属行业分类:垃圾处理,招标代理: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SCDXZC-NJ201703-4,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PPP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DXZC-NJ201703-4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3-10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2、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单个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的上限为3家(含);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 5、申请人需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截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金融机构授信或银行存款有效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资产无被接管、冻结、扣押、查封情况; 7、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预拌混凝土工程资质,经营范围包括预制混凝土构配件制造; 8、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近三年均为盈利,且年度审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9、截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前三年内,独立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社会资本拟架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说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同时,联合体各方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未经采购人同意,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变更。 注: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申请人中单个成员成立时间未满相应年限的,则应自注册成立之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满足上述相应资格要求。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7-04-01 10:00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办事处(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一单元13楼1311-1314号)。 |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7-04-01 10:00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中央路59号,联系方式: 0832-2024580。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内江办事处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一单元13楼1311-1314号;项目咨询:黄女士、肖女士,联系电话:0832-219616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凌先生,联系方式: 0832-202458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