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常州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常州-武进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中标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中标金额:,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编号WDCG2017-5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接长三角城市发展规划、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实现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调和一体化发展,适应常州市、武进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应对市级区划调整,落实《常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深化《常州市武进区发展战略规划》,并保障《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武进区的统筹发展,特编制《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项目。
2017年3月10日上午,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组织了《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评审。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常规院”)联合体正在编制《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项目。由中规院和常规院联合体编制《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项目,有利于落实上位规划相关要求,并对上位规划形成有效反馈,更好的将武进区发展意图落实到法定规划中。
五、专家论证意见
2017年3月10日上午,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在分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常州工学院、江苏省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区住建局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听取了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审查了相关技术文档,经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1. 规划的衔接性和延续性。为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接长三角城市发展规划、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实现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调和一体化发展,适应常州市、武进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应对市级区划调整,落实《常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深化《常州市武进区发展战略规划》,并保障《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武进区的统筹发展,特编制《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项目。中规院和常规院联合体正在同步编制《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由相同的团队编制,能够更好的与上位规划衔接与反馈,保证规划的衔接性和延续性,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2.规划编制的效率性。该规划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工作部署,该规划需于2017年年中完成。中规院在业界一向以提供高效优质的规划服务著称,常规院对本地情况十分熟知,相信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技术要求的特殊性。该规划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编制单位的各方面要求非常高,而中规院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规划设计机构,承担着全国许多重大规划项目和各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及较强的技术水平;常规院近年来承担了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一系列市级、区级规划,对常州及武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演进十分熟悉,继续由其编制,可以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由中规院和常规院组成的联合体承接《常州市武进区全域城乡统筹专题研究》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并开展相关工作。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闵亚琴 |
江苏省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副教授 |
傅睿 |
常州工学院 |
副教授 |
顾宏亮 |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 |
局长、注册规划师 |
杨华锋 |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科长 |
朱红 |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
书记 |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
联系人:洑晓宇
联系电话:0519-86310602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晓怡
联系电话:0519-8806861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3、财政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9858062
联系人:戴晓冬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2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