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顺县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30,截止日期:2017-8-2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平顺县殡仪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长治-平顺县,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招标代理: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顺县民政局,招标编号:SMCG-20170702,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顺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平顺县殡仪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MCG-20170702
2、项目名称:平顺县殡仪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3、项目授权主体:平顺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平顺县民政局
4、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222.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殡仪用房、骨灰存放塔、守灵房、净化设备间、地埋式垃圾站、地埋式油库、停车场、纪念广场等。项目总投资约3523.93万元。
5、采购内容:平顺县殡仪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全过程。
6、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17个月,运营期28.6年。
7、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资格
2.1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运营管理能力;
2.2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同时提供近三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3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申请人及公司负责人无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良行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北京时间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8月22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长治市太行宾馆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顺县民政局
联系人:李红
电话:0355-892215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人:李淑平
电话:0355-2031510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