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征求意见,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沁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沁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ZLPPPCG-20170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LPPPCG-201707。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2、批复文号: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沁县环湖旅游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沁发改审发〔2017〕136号)
3、沁县人民政府以《关于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沁政函〔2017〕55号)同意本项目以PPP模式运作。
4、项目实施机构:沁县交通运输局。
5、项目概况:
5.1本项目道路由环湖路和关联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
环湖路(建设里程19.695公里)由行车道和绿道两部分组成,行车道全长19.695公里,路基宽度6.5米(既有道路路基宽度大于6.5米的维持原路基宽度);绿道包括自行车道和人行道,自行车道全长19.605公里,宽度3.5米,人行道全长19.97公里,宽度2.5米。
关联工程(建设里程2.543公里)。其中:二郎山-国道208线0.894公里,路基宽度6.5米;红旗街(改造)0.556公里,路基宽度30米;漳水河路—人民路(改造)1.093公里,路基宽度24米。
5.2公路技术等级:本项目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
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79879.10万元。
五、合作范围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
2、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90%。
3、沁县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4、合作期结束时,PPP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六、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共计22年(含2年建设期,20年运营期)。
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如下:
(1)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连续3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3年,应自成立日起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每年均为盈利,应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
(3)具备筹集项目资金的资源和经验。
①截止本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亿元;
②2014年度~2016年度总资产平均值≥20亿元、净资产平均值≥4亿元,以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如申请人为近3年成立,可提供最近连续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银行授信额度≥8.0亿元,以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授信额度合同或贷款意向书为准;
注: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人民币对该种外币卖出汇率为准,下同)。
4.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上述资质即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协议由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
②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公告第八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2、3条要求,并应在联合体中相对控股,如果牵头社会资本引入的合作伙伴是各类投资性基金,可不受牵头社会资本必须控股的限制;
③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备本公告第八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条要求的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⑤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实质内容不得改变,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公开招标资格。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⑥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7、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九、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本)、2017年度1-6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纳税证明和交纳社保凭证;
4、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5、银行授信合同或贷款意向书;
6、如授权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须对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如为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本项第1、2、3、7条要求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所提供以上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十、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金辇酒店(太原市迎泽区滨河东路北段22号)。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王利民 张雷 薛丽芸 吕冲飞
电话:0351-4030638
邮编:030002
邮箱:zlpppyj@sina.com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