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古交市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古交市水利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太原-古交,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古交市水务局,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古交市水务局委托,对古交市水利工程PPP项目进行社会投资人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古交市水利工程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PPCG-201708。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山西省古交市;
2、批复文号:
①古交市御道川水库工程: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古交市御道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农经发〔2015〕81号)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古交市御道川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晋发改设计发〔2015〕683号)
②古交市御道川水库附属配套工程:
《古交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交市御道川水库附属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古发改审批字〔2016〕30号);
③古交市汾河市区段滩上桥至铁磨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古交市汾河市区段滩上桥至铁磨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农经发〔2015〕730号);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古交市汾河市区段滩上桥至铁磨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晋发改设计发〔2016〕460号);
④汾河铁磨沟至长峪沟段河道治理景观工程
《古交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汾河铁磨沟至长峪沟段河道治理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古发改审批字〔2014〕47号);
《关于汾河铁磨沟至长峪沟段河道治理景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古发改审批字〔2014〕58号);
3、古交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古交市水利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本项目以PPP模式运作。
4、项目实施机构:古交市水务局。
5、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新建工程部分(古交市御道川水库工程、古交市御道川水库附属配套工程)、在建工程部分(古交市汾河市区段滩上桥至铁磨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古交市汾河铁磨沟至长峪沟段治理景观工程)四个子项目。
本项目前期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进,财政部财预〔2017〕87号发布后,明确禁止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古交市人民政府决定,停止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按照规范的PPP模式进行整改。
四、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26621.42万元,PPP测算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 26845.27万元。
五、合作范围
1、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方式运作,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2、政府与成交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新建工程部分以及在建工程部分未完成部分的项目资本金及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49%,成交社会资本出资51%。
3、项目公司组建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机构将新建工程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权以及在建工程部分中政府未完成支付部分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权授予项目公司;将在建工程部分中政府已完成支付部分作为有形资产向项目公司租赁,纳入项目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4、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新建工程部分建设、在建工程部分中政府未完成支付部分建设管理、项目整体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保证设施完好,满足正常运转,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考核。项目合作期期满,无偿地将本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六、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自项目PPP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
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政府采购政策。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如下:
(1)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连续3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3年,应自成立日起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每年均为盈利,应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2014年度~2016年度总资产平均值≥3亿元;
②2014年度~2016年度净资产平均值≥1亿元。
注:
a.财务状况以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如申请人为近三年成立,可提供最近连续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b.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人民币对该种外币卖出汇率为准,下同)。
(3)具备筹集项目资金的资源和经验。
以下三项要求其中之一即可:
①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3亿元;
②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15日内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存款证明≥3亿元;
③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3亿元。
4、如申请人为施工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二级总承包及以上同时具有市政施工三级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当满足本公告第八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2条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协议由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
③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公告第八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条要求;
④联合体成员如为施工单位,应具备本公告第八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条要求的资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⑥本项目资格预审和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实质内容不得改变,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⑦联合体各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PPP合同,联合体各方就PPP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行为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⑧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联合体授权代理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7、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九、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本)、上季度有效的纳税证明和交纳社保凭证;
4、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施工单位);
5、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6、如授权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8、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须对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查询);
如为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本项第1、2、3、5、7、8条要求资料,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方须提供本项第4条要求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所提供以上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十、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大厦1403室。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古交市水务局
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吕冲飞 张文慧 靳攀 杨晶 王挺
电 话:0351-4030638
邮 编:030002
邮 箱:zlpppyj@sina.com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