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0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运城环卫作业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运城,所属行业分类:环卫,招标代理: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中心城区新增盲区范围内的环卫作业由我中心负责运行。拟对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环卫作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11月0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包号 |
车辆类型 |
数量(台/座) |
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新能源雾炮车 |
1 |
750 |
新能源高压冲洗车 |
2 |
||
新能源垃圾压缩车 |
2 |
||
第二包 |
电动垃圾收集车 |
5 |
216 |
电动保洁车 |
100 |
||
电动人行道清扫车 |
10 |
||
小型冲洗车 |
5 |
||
第三包 |
人力保洁车 |
70 |
14 |
第四包 |
清扫车清洁站 |
1 |
220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货物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地点: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履约验收时间及方法、标准:详见合同
七、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履约验收时间及方法、标准;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八、专家论证意见
符合《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执行了特种车辆及专业设备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中小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经查看《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满足项目要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合理、明确。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明确。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
地址:运城市
邮编:044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3596555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北门口
邮编:044000
联系人:李拥军
电话:0359-6388138
电子邮箱:sdtmyczb@126.com
2019年11月05日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