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运城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108国道综合整治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运城-新绛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108国道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12月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对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108国道综合整治项目
三、采购预算:1242.55万元
四、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后附)
经专家共同认定:本项目已经新绛县发改局组织立项批复,对项目的可行性及投资预算进行了论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标准规范,项目实施后,可提高该路段生态环境,提高周边居民幸福感,获得感,采购项目的数量,实施时间和地点明确,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要求明确,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应按照工程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
六、公示期:2019年12月5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如果对论证公示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招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700592000
代理机构: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
邮编:044000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7835987228
电子邮箱:729476660@qq.com
专家论证意见表
需求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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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108国道综合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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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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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242.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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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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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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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称 |
专业 |
翟初民 |
市科技局 |
13623441291 |
142701195607081215 |
高级 |
经济 |
|
彭红霞 |
金苑监理 |
15333098417 |
142701197708040649 |
工程师 |
工程 |
|
吴阳军 |
市人民公园 |
13503599527 |
142703198107261515 |
中级 |
园林 |
|
卢文兵 |
市环卫中心 |
13233260068 |
142701197410135434 |
工程师 |
工程 |
|
卜纽丽 |
市委党校 |
15635900768 |
142702197810202428 |
中级 |
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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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意见 |
本项目已经新绛县发改局组织立项批复,对项目的可行性及投资预算进行了论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标准规范,项目实施后,可提高该路段生态环境,提高周边居民幸福感,获得感,采购项目的数量,实施时间和地点明确,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要求明确,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应按照工程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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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
翟初民、彭红霞、吴阳军、卢文兵、卜纽丽 |
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