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县城生活污水移动式处理站,所属区域:山西-忻州-宁武县,所属行业分类:移动,采购业主: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宁武县县城生活污水移动式处理站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武县县城生活污水移动式处理站
二、采购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
三、采购预算:800.00万元
四、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用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
地址:宁武县人民大街
联系人:贾志平
联系电话:13835032902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
宁武县县城生活污水移动式处理站 |
|||
采购人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 |
|||
预算金额 |
800万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用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专业/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管满 |
正高 |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13803463171 |
|
张培骏 |
高工 |
山西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
13903403632 |
|
胡培源 |
高工 |
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 |
18635166884 |
|
马小宏 |
高工 |
山西永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18734117860 |
|
董建勇 |
高工 |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13994262502 |
|
专家论证意见 |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原水水质参数选用、处理工艺基本可行;能够落实政府采用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满足服务、安全达标及采购项目数量的要求;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三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对于恢河水质改善具有积极的作用。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在合同专用条款列出。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
2020年3月19日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