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宁武县历史自然毁损29个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忻州-宁武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采购业主:宁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宁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拟对宁武县历史自然毁损29个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8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宁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晟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宁武县历史自然毁损29个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四、采购预算:735.1万元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购府采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宁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人民大街6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9405678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晟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新时代广场13层1303室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 系电话:0351-5561177
宁武县历史自然毁损29个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整治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宁武县历史自然毁损29个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
||||
采 购 人 |
宁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
采购项目内容 |
宁武县历史自然毁损29个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
||||
预算金额 |
735.1万元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联系电话 |
任锦荣 |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
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 |
15803439414 |
|
穆丽英 |
太原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 |
13934119527 |
|
胡萍 |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造价 |
13834586499 |
|
郑轶雄 |
太原市市政池渠设施管理处 |
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 |
13603539569 |
|
刘永忠 |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
高级工程师 |
种植业 |
18635567935 |
|
专家论证意见 |
本项目经过专家讨论认定: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3、本项目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符合履约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本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18]1号的有关规定。 |
||||
专家签字 |
任锦荣、穆丽英、胡萍、郑轶雄、刘永忠 |
山西恒晟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