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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市城区2020年城东片区新建道路、管网工程及城区道路智慧停车位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21-01-28 13:21: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忻州 招标业主/代理: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1.2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忻州市城区2020年城东片区新建道路、管网工程及城区道路智慧停车位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忻州,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项目概况

    忻州市城区2020年城东片区新建道路、管网工程及城区道路智慧停车位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疫情期间,资格预审文件获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T-2021-003-YS、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备案登记号:2021-0054

    项目名称:忻州市城区2020年城东片区新建道路、管网工程及城区道路智慧停车位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9408.88万元

    最高限价:

    1、建安费下浮率>0;

    2、建设成本投资回报率上限为7%;

    3、道路维护费上限8.2元/M2;

    4、分隔绿化带管护费上限8元/M2;

    5、智慧停车位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不含人员费用)上限379.4万元/年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忻州市城区2020年城东片区新建道路、管网工程及城区道路智慧停车位建设PPP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忻州市人民政府以忻政函[2021]10号批复,在忻州市财政局备案。项目实施机构是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忻州市城区2020年城东片区新建道路、管网工程及城区道路智慧停车位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

    (3)项目规模(建设、运营维护内容):

    建设范围包括:忻州市城东片区8条道路及2条管网工程、4座桥梁、5处涉铁工程、强电土建工程和城区智慧停车位工程。道路全长35.25公里,雨污水管道75.65公里,电力管线全长41公里,智慧停车位22156个。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地道工程、附属工程、涉铁工程、强电工程及智慧停车系统、车位地磁传感器、路面稽查车、道路泊车位划线等。

    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包括智慧停车位经营;项目建设范围内道路(包括红线范围内路基、路面、路肩、边沟、排水沟、人行道等)维护(不含桥涵);分隔绿化带管护。

    (4)投资估算/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根据批复的初设,工程投资概算总额:329408.88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1814.58万元)本PPP项目资本金为67000万元,约占估算总投资20.34%。政府方拟出资134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536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

    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政府投资补助(如有)以外的其余建设资金,可由社会资本方自行筹集或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基金或其它资本市场等方式筹集到位。融资资金约262408.88万元,占本项目估算投资79.66%。

    若因社会资本方原因使资本金或融资资金出资不到位,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应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承担。

    (5)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

    本PPP项目资本金为67000万元,约占估算总投资20.34%。政府方拟出资134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536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

    原则上项目资本金与融资资金可随建设进度分期分批到位,但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约束社会资本的投融资义务,本项目首笔项目资本金到位率不得低于总额的15%即10050万元,并且须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到达指定账户,此条件对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项目中,政府方在建设期给予本项目的一切投资补助资金(含政府股权投资),在本项目竣工决算后核定可行性缺口补助时予以核减,运营期上级的一切补助资金用于可行性缺口补助。

    结合本项目的回报机制特点,政府股权投资拟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收益分红。

    (6)项目地点(地区):忻州市城区(城东片区)。

    (7)运作方式: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由项目实施机构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通过停车收费收入以及政府方通过绩效考核支付缺口补助等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善、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8)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9)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0)交竣工验收交付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忻州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除外,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

    (1)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019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329408.8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67000万元;

    (3)申请人2019年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5%;(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总资产及净资产累计达到金额即可)

    3.3投融资能力:

    (1)投资能力: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与融资资金可随建设进度分期分批到位,本项目社会资本方首笔项目资本金到位不得低10050万元。

    (2)融资能力:除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53600万元以外,银行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或自有资金≥262408.88万元。

     注:银行授信额度以银行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授信额度为准(另附:用于本项目资金额度的承诺书);贷款意向以针对本项目贷款意向书为准;(银行授信额度及自有资金)或(贷款意向及自有资金)累计或自有资金达到上述金额即可。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人民币对该种外币卖出汇率为准;

    社会资本方首笔项目资本金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自有资金指:除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53600万元以外的用于本项目的其它资金。自有资金(如有)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银行存款证明文件有效期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月内。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累计达到金额即可)。

    3.4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住建、财政等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官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子栏目(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以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企业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1)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PPP项目总负责人:拟任的PPP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项目管理经验,提供相应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或总工(技术负责人)等职务)

    (3)承担建设的项目经理:拟承担建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均可。)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3.7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申请或投标,否则相关资格申请或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请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21年01月28日至2021年0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00时至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疫情期间,申请人须将资格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x_yongxintong@163.com)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提供联合体意向书

    (3)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牵头人:                     成员: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与授权人一致)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的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23日08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雁门大道南街)。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2月23日08时30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上发布。

   (2)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4号

联系人:董芳梅    联系电话:0350-3025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2号

联系人:杨刚

电话及传真:0351-7553762,0351-7554001

邮编:030012

电子邮箱:sx_yongxinto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刚

    电话:0351-7553762


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7日

关键字:道路,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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