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换等四个项目征求意见,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所属行业分类:仪器,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2-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 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 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换项目 |
采购标的名称: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换采购项目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办法》(环办监测[2020]15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采购NO2分析仪、SO2分析仪等16种仪器和服务,以更换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已达到使用年限、故障率高的仪器设备。 |
700 |
3月份 |
公开招标 |
2 |
2019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采购标的名称:长治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建立2019年长治市大气污染物(SO2、NOx、CO、VOC、NH3、BC、OC、PM10、PM2.5)源排放清单,分析各类污染物的主要排放企业和影响的排放区域,为精准、有效识别污染物来源、科学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 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编制的长治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反映长治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之前提交成果。 |
50 |
3月份 |
竞争性磋商 |
3 |
“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项目 |
标的名称:长治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 项目功能:结合长治市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成果,总结回顾长治市“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即将面临的挑战,指出“十四五”期间应该着重改善的因子,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长治市“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过程中的措施存在的弱项、短板,提出改进要求,对长治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出目标。从长治市城建、能源、各行业规划从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用地结构、重污染天气应急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给出“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政策措施。 标的数量:完成1份规划文本及配套研究报告 其他要求:项目应按照国家及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充分结合长治市实际情况,多角度分析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措施。 |
50 |
3月份 |
竞争性磋商 |
4 |
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效果评估项目 |
采购标的名称: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评估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在2019年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的基础上,分析每次预警中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以及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影响,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效果和社会效能,总结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对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绩效分级管控等方面提出修订和完善建议。 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编制的报告可反映长治市应急期间的实施效果,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之前提交成果。 |
50 |
3月份 |
竞争性磋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盼。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