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中晋中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晋中,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6个,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晋财购〔2018〕1号)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3月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公开征求意见:
项目名称:晋中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预算:630万元。公示期:2021年3月9日(1个工作日)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
3.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4.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它合同实质性条款;
5.其它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54-2621609
附件:晋中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
晋中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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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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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为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科技基础支撑,我局拟新建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区域内重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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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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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6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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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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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它合同实质性条款;其它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 专家 情况 |
姓名 |
职称 |
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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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杰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监测 |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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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
教授 |
化学 |
晋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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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新宇 |
正高级工程师 |
环境监测 |
山西省太原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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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2021年3月6日,论证专家组通过认真研究本项目采购需求,查阅相关资料,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方案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招标方案满足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要求;采购需求与项目目标相符,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和安全等要求;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合理,付款方式明确;项目采购方案的商务、技术要求均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性、不合法性。 无需要论证的其他事项。 建议:增加中心VPN设备; 所提供仪器设备须近期生产。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 |
2021年03月09日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03月08日